海外学分考核要求

一、此表必须如实填写,作为审核毕业资格依据之一。

二、参加海外学分环节需有考核人签名(考核人可以是导师、研究生秘书或院系、教研室负责人等)。

三、海外学分考核成绩按通过、不通过记录,由培养单位负责录入管理系统。参加含有海外元素的学术讲座或学术讨论会;参加境内外举办的国际化高端论坛和学术会议等高水平学术活动;参加海外联合培养;参与国际合作研究;参加海外课程学习(不包括国内全英文课程学习);参加校内有国际化元素的研究生暑期学校、学术报告等。



海外学分考核记录表

姓名


学号


专业

 

导师


时间

讲座(课程)题目

主讲人

地点

讲座内容概述











注:导师根据学生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:





《海外学分》环节考核结果:❏通过 ❑不通过

(请在方框中打“”)

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导师(签章):